一、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人员考勤数据、上月工资发放、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人员合同、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专用账户开设等信息实时上传至新平台。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到位,并与江西省住建云系统人员岗位信息匹配成功,且有有效考勤记录1天以上(当天一进一出,间隔两个小时以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范围参照《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2021〕12号)第九条标准执行,即: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劳务员等。
3、对应纳入而未纳入新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或擅自变更项目状态逃避监管的在建项目视同未落实实名制管理进行处理。系统监测到以上三方面中任何一条未落实,将自动关联信用评分和招标投标资格。
二、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库中的一条数据视为一个监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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